关于遴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人员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单位: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25日进行,我校作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将继续承担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考工作。请各二级单位根据遴选监考人员的要求,选拔相应人员承担考试期间的监考工作。同时,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还将于2022年12月23日下午对监考人员组织进行考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遴选监考人员的具体要求如下:
1.今年有直系亲属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教师,不得安排进行监考。
2.监考人员必须为在岗在编的教职工。
3.须选拔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且无教学事故者;之前承担过研究生招生考试且无失误的人员优先。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人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的要求,填写《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2月8日(周四)下午17:00以前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电子档请发至邮箱wengqingxiang@cqut.edu.cn 。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8667302
研究生院
20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