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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5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重理工发〔2018155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按时注册的2021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均有资格申请。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且初试成绩完全符合国家分数要求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两江国际学院研究生新生除外)。

2、当年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

二、评选条件

参见附件1《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重理工发〔2018155号)。

三、评选程序

1、研究生本人在11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填报的《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和支撑材料各两份;

2、各学院于1111日前,将符合优秀新生奖学金二等奖、三等奖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表(各一份)及支撑材料、一等奖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和申报表(各一份)及支撑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于1122日左右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学院推荐的一等奖进行评选,评选出10名一等奖获得者,并进行5天公示;

4、研究生院于1127日左右进行各学院二、三等奖名额分配指标下达。根据全校二等奖名额、三等奖名额以各学院符合优秀新生奖学金二等奖条件、三等奖条件人数为基准分别核准各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二等奖、三等奖评选人数;

5、各学院组织评选优秀新生奖学金二、三等奖,公示5天,无异议后,经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填写《重庆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新生二、三等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并报研究生院。

四、特别说明

1、请各学院和研究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评选程序时间和规定要求执行,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2、评选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学生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工作人员审核不严或违规的,经查实后需承担相应责任。

3、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向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人:翁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68667302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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