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接受调剂考生的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均严格遵守教育部及重庆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人为本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二)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或学校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四)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三、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程序与要求
(一)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相关专业计划余额,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留对各相当专业指标调整的权利。
(三)欲调剂到我校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调剂申请,经招生学院筛选、审核后,统一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根据学校、学院安排参加复试。
(四)对所有调剂考生,按以下顺序开展调剂工作:
①优先调剂与我校需调剂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及代码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②当调剂考生的初试考试科目及代码与我校需调剂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及代码不完全相同时,按以下次序进行调剂:
按照初试三门统考科目(专业课除外)的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若三门统考科目成绩之和相同,对其中来自于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如该生只有两门统考科目,按初试两门统考科目(专业课除外)的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若两门统考科目成绩之和相同,对其中来自于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四、其它
(一)调剂系统每次开放的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二)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五、此办法由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重庆理工大学
二0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