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继续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的优质生源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当年研究生入学之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不能有不及格科目),未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良以上成绩。
4.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2020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56名,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学制请参阅《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20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推免管理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为9月底至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学校正式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查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 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级主管部门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登陆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查阅相关通知。
四、学费、住宿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研究生(不含药学硕士):7000元/生.年。
药学硕士(学术学位):8000元/生.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9000元/生.年(不含MBA、MPAcc、审计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13000元/生.年。
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38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药学硕士、应用统计硕士:9000元/生.年。
资产评估硕士:10000元/生.年。
机械、电子信息(原车辆工程、计算机技术、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等领域):10000元/生.年。
能源动力(原电气工程领域):11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13000元/生.年。
会计硕士(MPAcc):230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1200元/生.年。学校有安排录取学生在两个校区就读的权力。
3.奖助学金政策
我校目前已设立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科竞赛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考博奖、访学助学金及西南兵工研究生奖学金、胡亚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等社会捐助奖学金,同时还开设了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研究生临时补助及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等多项绿色通道。具体资助对象、条件、金额等内容请参见学校相关政策文件。最后执行以正式下发的文件为准。
奖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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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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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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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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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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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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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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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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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100%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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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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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级不低于70%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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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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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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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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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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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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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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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博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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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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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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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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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奖办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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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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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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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万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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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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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助一辅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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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500元/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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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访学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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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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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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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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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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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助办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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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相关文件明确指明奖助对象为全日制研究生外,其他奖助政策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享受。两江KAIST项目(信息与通信工程)研究生国际合作项目的奖助政策具体见学院网站。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如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重庆理工大学纪委办、监察处:023-62563125,邮箱:jwb@ vip.cqut.edu.cn。
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023-68667302,邮箱:yjs@ vip.cqut.edu.cn。
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